各教学系部:
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各教学系部要在11月中旬组织完成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时 间
2018年11月10日-20日。
二、评教、评学对象
学生评教:全体在校学生评价本学期所学习的所有课程。
教师评学:任课教师评价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班级。
三、评教、评学形式
本次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在规定时间内由各教学系部自行组织。各教学系部务必将本次工作的要求、流程及时间及时通知到每位师生,为评教、评学提供便利条件,督促师生按时完成评学、评教任务。
四、评教、评学要求
1.加强评教、评学的组织管理。各教学系部要切实加强对评教、评学工作的组织管理,安排一名领导专门负责评教、评学工作。
2.注重评教、评学结果的有效性。评教、评学工作要求在校学生和任课教师全员参与,各教学系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漏评。
3.加强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。各教学系部要切实提高学生对评教、教师评学工作的认识,做好评教、评学前的宣教工作,营造浓郁的评教氛围,引导学生及时、认真、客观地进行评教,提高学生评教结果的客观性、真实性和公平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