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院部:
根据相关工作要求,现启动2023-2024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工作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2023-2024年度第二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、兼课教师。
二、考核办法
1.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校级层面的材料审查、组织协调、过程监督与结果认证,同时负责学生评教的组织与结果发布。
2.各二级院部负责承担相关教学任务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的具体实施,依据为各二级院部按照《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制定<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方案>的指导意见》(苏安院[2024]24号)要求制定的实施方案。
二、实施过程
1.10月15日前,各二级学院完成所在部门教学质量考核,考核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,将考核材料结果报送质量管理办公室。
2.10月15日至10月22日,质量管理办公室进行考核材料合规性审查,反馈整改意见。
3.考核材料存在合规性问题的二级学院须在收到反馈意见3天内完成考核材料整改与重新报送,考核结果需要调整的须重新公示不少于7天。
4.考核材料通过合规性检查且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,考核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批,然后报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。
三、其他要求
1.各二级院部须成立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,由院长,书记、副院长、副书记、教研室主任、普通教师代表组成。
2.在考核工作开展之前,各二级学部须按照《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制定<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方案>的指导意见》(苏安院[2024]24号)要求制定实施方案,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,然后交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。
质量管理办公室
2024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