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院部:
按照学院《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(修订)》(苏安院〔2024〕3号)文件要求,拟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评教工作。现就实施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评教主体:本学期参与课程学习的所有在校生。
二、评教对象: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。
三、评教途径:正方教务系统“教学评价”模块(以下简称“评教系统”)。
四、组织分工:
(1)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评教系统端操作,包括问卷设计、分发、回收、分析与信息反馈。
(2)各二级学院负责教务系统课程与教师信息核对,学生评教组织动员,学生系统账号密码维护等。
五、进度安排:
(1)第一阶段(评教准备):6月20日至6月23日
质量管理办公室完成系统端问卷准备。各二级院部完成教务系统课程与教师信息核对,确保系统内所有课程信息完整,授课教师与实际情况相一致。
(2)第二阶段(正式评教):6月24日至6月30日
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学生通过评教系统进行评教。质量管理办公室及二级学院负责评教过程监控。
质量管理办公室
2024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