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学校《免检课堂认证实施方案》的有关精神,校质量管理办公室将开展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“优秀”免检认证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认证条件
1.从事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,教学工作量饱满。
2.热爱教育,立德树人,师德高尚,德才兼备,为人师表,善于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,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,有突出的教育教学工作实绩,受到好评。
3.具有任教本学科课程的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、扎实学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督导评价均在90分以上。
二、认证办法
1.个人申报。教师于开学初向所在部门提出课堂教学“优秀”免检认证申请。
2.部门认证。二级学院组成评议小组,按照认证条件进行随堂推门听课,评议推荐。
3.学校审核。在各单位推荐评选的基础上,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推荐的课堂教学“优秀”免检教师进行资格审查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,最终确定课堂教学“优秀”免检教师名单。
三、认证要求
1.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认证工作,坚持实事求是、公平公开、好中选优原则,严把条件关、程序关。
2.已被认定为免检的教师2年内不再重复申报。
3.报送材料。各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,即推荐人选的课堂教学评估表、督学情况表的电子稿(纸质稿的需拍照汇总)、推荐名单等材料报质量管理办公室。
四、认证结果运用
获“优秀”免检认证的教师,今后两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中的“督导评价”直接定为院部最高分,免检期内课堂教学免于督导考评。
质量管理办公室
2023年3月2日